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条例 -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文章信息一览:
-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 2、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 3、甘肃省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 4、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 5、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 认证组织管理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
系统集成资质取消了,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通知表明,中电联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认定等相关工作。
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1、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按照前款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2、根据《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令第185号),第九条 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取保密措施。
3、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查看、调取、***图像信息时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由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
甘肃省公共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以下简称监控报警系统),是指***用***监控、探测器等技术设备,对本条例规定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进行信息***集、传输、显示、报警、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4、合法。根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应当至少留存30日;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留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省人民***信息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繁荣,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电子政务资源的统筹建设和整合共享,规范我省电子政务管理,提升数字福建发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5号令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和运行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确保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