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投标 正文

招投标业绩歧视-招投标歧视性条款

招投标 30

文章阐述了关于招投标业绩歧视,以及招投标歧视性条款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文章信息一览: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投标业绩歧视-招投标歧视性条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点存在问题,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设定两个标底,明显有歧视和排斥外省市施工单位的行为。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五)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法律分析:招标投标活动审查合法性的方式是:审查招标人的企业资质;招标人是否已履行招标项目的审批手续,取得了相关的行政批准许可;以及招标人是否已落实资金来源等。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投标业绩歧视-招投标歧视性条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哪些情况视为招标中不合理条件限制标准

1、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过度苛刻的业绩要求:如果招标方设置过于苛刻的业绩要求,导致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无法满足,这可能被视为不合理的限制条件。要求过多的文件和材料:要求过多、无关紧要或难以获得的文件和材料,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的负担,并可能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参与。

3、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6)将***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4、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5、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在何时提出质疑?

1、自收到***购文件之日或者***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购人提出质疑。《******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购文件、***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招标文件的方法:根据《******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六十三条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购单位提出质疑。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在***购活动中,有可能发生下列情形:***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上述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5、那么该要求应当是合理的,并且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其次,如果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违反了法律法规、侵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条件,那么这些要求可能会被认为是违规的。此时,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存在违规情况,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者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6、招标文件必须符合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招标文件中不有歧视性条款和指定产品的倾向的同时,一些特殊的***购项目还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此例中,***购人和***购代理机构因为防火墙销售的具体政策要求不熟,故在***购文件中对此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和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

AC两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在合同法律制度中,一方违反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依法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招标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招标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①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②泄露标底,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有

业绩可以作为资格条件,但有限制:《******购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中小企业促进法》禁止不得在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开评标现场,是否违法?实践中,部分地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强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开标评标现场,否则投标无效。这一规定对外地供应商,尤其是对那些频繁参加各地招标***购活动的企业而言显然不够公平,也没有必要,可以说就是一种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购人可以根据***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一条是指企业法人。

第五条***购人在******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购项目的***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不能要求供应商免费。让供应商提供厂家的质保函实质上是把生产厂家背书设置为资格要求的行为,违反了《******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购人可以根据***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如在***购文件中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购文件编制由***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完成,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关于招投标业绩歧视和招投标歧视性条款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招投标歧视性条款、招投标业绩歧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

扫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