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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稽察实务-招投标执法检查

招投标 40

今天给大家分享招投标稽察实务,其中也会对招投标执法检查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文章信息一览: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1、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其管理机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

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第十条 稽察人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有关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

招投标稽察实务-招投标执法检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五条 招标投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保护。第六条 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计委(计经委)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4、国家发改委指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是《中国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购与招标网》。不管在哪里发布都可以,但必须抄送当地省级发改委指定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同步发布。一般情况下是当地省级招标投标监管网。

最新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部门监管的职责

1、应当保守在招标工作中的有关技术和经济秘密;对招投标说动中的个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合法团队任何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的调查要充分予以合作。

招投标稽察实务-招投标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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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3、监督和检查招标投标的当事人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关于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以及程序。监督并检查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文件,核实并验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4、法律分析: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

1、第二条 [适应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活动。第三条 [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融资资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第四条 [稽察原则]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的原则。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

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依照本办法派出稽察特派员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名单,由国家发展***委员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后确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稽察特派员与被稽察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基本建设行为,加强国家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保证稽察工作客观、公正、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的基本任务是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中关于稽察机构、人员以及职责的主要规定有:(1)稽察工作的原则是“客观、公正、高效”。(2)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办)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3)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故本题应选A。

【答案】:C,D,E CDE【解析】《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关于稽察机构、人员以及职责的主要规定有:稽察工作的原则是“客观、公正、高效”。故本题应选CDE。

宁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国家或者自治区出资、融资,对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高***投资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自治区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专业技术性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保证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第二章 质量监督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原文

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一名稽察特派员一般配备三至五名助理,协助稽察特派员工作。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均为国家公务员。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发展***委员会制定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办发〔2000〕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4、本市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业主和代理业主)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购、供货、营运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资金的真实、合法情况,均应依照本办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5、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国务院及其部委授权本市负责稽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市人民***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第三条 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6、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国家或者自治区出资、融资,对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关于招投标稽察实务,以及招投标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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