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春季工程管理-黄河工程建设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黄河春季工程管理,以及黄河工程建设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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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工程管理,提高抗洪能力,发挥工程效益,保障沿黄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黄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工程的建设、管理与保护。第四条 黄河工程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建管并重、管养分离、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第五条 县以上黄河河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黄河工程的管理工作。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黄河河道及各项治黄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后,有关黄河防洪部分必须经黄河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工程管理,提高抗洪能力,发挥工程效益,保障沿黄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黄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湖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水利工程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河口管理,保障黄河防洪、防凌安全,促进黄河河口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黄河河口黄河入海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治理开发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黄河河道兴利除害等社会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黄河河道管理适用本办法。
”十第三十九条修改为:“黄河入海河道的容沙区,由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实施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前款所称容沙区,是指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或者黄河入海流路规划确定的、无堤防控制河道至浅海区需要沉沙的区域。
治理黄河的方法有哪些?
黄河治理 1.植林种草,绿化大地,改善局部气候 植林种草,扩大植被覆盖率,发展生态经济,资源开发与水土保持相结合,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局部气候,减少洪水危害,增加土壤肥力,增加地下径流。
治理黄河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四点:坚持植树造林,不能让泥沙随心所欲地流进黄河,起到固定泥沙的作用 黄土高原地区应坚持牧、林为主的经营方向,增加高原地区的植被覆盖率,严禁开荒。保护好森林资源,多种树,防止水土流失,侧面降低沙尘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建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 三江源区河流主要分为外流河和内流河两大类,有大小河流约180多条,河流面积0.16 平方公里。外流河主要是通天河、黄河、澜沧江(上游称扎曲)三大水系,保护好了黄河、长江的源头,也是保护了长江和黄河。
主要治理渭河,减少入河泥沙量。具体方法:减少容易水土流失的耕地,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减少不适宜人类居住地区的人口数量,减少耕地需求,居住人群以提高环境质量为主要生活目的。加强城市污水、厂矿企业污水的管理与治理,减少进入黄河的污染物。
现代治理黄河的方法:种草种树,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使土石不下坡,清水长流;修筑梯田,打坝淤地,以减少入河泥沙;上中游修建水库也是治黄的重要措施,修水库水仅发电,还可治沙与防洪,调节黄河径流。
根治黄河的主要方法:种草种树,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使土石不下坡,清水长流;修筑梯田,打坝淤地,以减少入河泥沙;上中游修建水库也是治黄的重要措施,修水库水仅发电,还可治沙与防洪,调节黄河径流。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
1、工程竣工后,有关黄河防洪部分必须经黄河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2、黄河两岸的一切机关、部队、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黄河滩涂(包括滩区、左岸利津四段以下民埝与右岸垦利渔洼以下南大堤之间的河口三角洲地区及河口淤积延伸造陆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其余一律属国家所有。
3、在行政手段上,要将用水情况与取水联系起来,将用水与批准水资源工程联系起来,制定相应配套的制裁措施。在经济手段上,制定合理的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同时要开展黄河水权水市场、征收黄河水资源费等问题的研究工作。
4、”十第三十九条修改为:“黄河入海河道的容沙区,由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实施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前款所称容沙区,是指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或者黄河入海流路规划确定的、无堤防控制河道至浅海区需要沉沙的区域。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规范黄河河道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而制定,主要涉及河道行洪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河道治理、节约用水等方面。《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黄河河道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需要破堤施工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报送破堤开工报告,经当地黄河河道主管机关上报省黄河河道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破堤施工。第十条 在黄河河道上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工程的管理,提高抗洪能力,发挥工程综合效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包括沁河,下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的综合效益,对江河、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的管理,主要包括河道工程管理和社会管理两大职能。
黄河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建立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河湖长负责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河口管理,保障黄河防洪、防凌安全,促进黄河河口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黄河河口黄河入海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治理开发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2018修订)
1、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工程的建设、管理与保护。第四条 黄河工程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建管并重、管养分离、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第五条 县以上黄河河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黄河工程的管理工作。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工程管理,提高抗洪能力,发挥工程效益,保障沿黄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黄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湖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水利工程等)。
4、河道等级标准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行政首长负责制。第八条 各级人民***河道主管机关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执行供水***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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