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巡察重点领域
文章信息一览:
- 1、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2、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 3、监理巡视细则
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期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包括市政工程,下同)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管理,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4、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河口滩涂的圈围、围垦等开发利用活动依照《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5、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载明该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广州市人民***制定。
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期和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①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细致地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任务书和做好勘察设计等各阶段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②实行部门和地区负责制。
篇一:关于项目管理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的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通告如下: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许可建筑性质开发、建设、销售、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监理巡视细则
1、监理员每天都必须到分管项目的施工现场巡视1~2次;(2)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需到本专业的重点施工部位或项目巡视检查1次;(3)总监理工程师每周需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2~3次。
2、重点控制A、B类压力管线及需要100%***的焊缝施工质量,并对焊缝射线底片进行全面复查。防腐、保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保温、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容重、烘干强度、抗折强度、抗压强度是否符合工程需要。
3、安全监理规定1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遵照执行。深度超过5m(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有论证。
4、每天对施工部位进行巡视,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
关于巡察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巡察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