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意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 116

今天给大家分享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意见,其中也会对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文章信息一览:

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凡拆除防护等级五级以上的人防工程和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上的简易人防工程,拆除单位须事先向当地街道和区(萧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区(萧山县)人防办报市人防办批准。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意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维护本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的经费;(三)国家和省人民***规定应当由社会负担的其他人民防空经费。第六条 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兰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2、市城乡规划、国土、建设、人防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地下空间普查,并将普查结果纳入地下空间信息系统。

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意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目前,世界各国都建立了民防体系,颁布了民防法规。

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中央***发布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按《成都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规定,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仍按《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实施细则》(成府函〔1985〕37号)进行管理。

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意见和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意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

扫码二维码